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扩大,公积金为市民提供的帮助逐渐增大。记者从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泰安职工共提取公积金69亿元,全市累计为61007户职工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98.6亿元。

泰安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9亿元

近日,1-4月份全市住房公积金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出炉,根据指标,今年1-4月份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9.7亿元,占全年计划的36%,比上年同期增长4%。截至上个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79亿元,归集余额111亿元。全市缴存单位3253个,缴存职工39万人。

而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1-4月全市共为名38851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7亿元,其中,购房、租房提取6.08亿元,偿还贷款提取1.88亿元,职工退休提取1.41亿元,其他提取1.38亿元。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9亿元。

此外,1-4月份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4亿元,完成计划的120%,贷款户数2412户。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为61007户职工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98.6亿元。

结清首套房款二套可用公积金贷款

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日益放宽的当下,不少市民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提上了日程。但是除了购买首套房外,市民购买二套房、三套房还能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贷款利率会否增加呢?

对于部分有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的置业者的问题,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目前泰安市公积金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将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即使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在该套房屋放款结清的前提下再购买住房的,也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利率仍然执行基准利率不作上浮(当前年化利率为3.25%)。但是若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则无法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如果市民名下已经有两套房或更多房产,要享受‘认房不认贷’使用公积金贷款置业,就必须要把之前的房产卖掉,最多保留一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认房不认贷”政策明显对泰城楼市尤其是改善性住房起到利好影响,特别是一些子女面临上学、结婚的家庭,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情况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