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都住房公积金(含省级分中心和石油分中心,下同)2019年年度报告出炉。记者从年报中看到,2019年,我市实现缴存额514.28亿元,提取额318.10亿元,贷款额238.88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88.7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中,30岁(含)以下的贷款职工占44.66%,92.40%的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中、低收入贷款者占89.79%。“2019年成都公积金的成绩单显示,住房公积金较好地支持了缴存职工刚需购房,发挥了公积金制度优越性。”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特点一:保持缴存规模持续增长
落实差异化缴存和降比缓缴政策
【亮点数据】2019年,成都公积金新开户单位15631家,新开户职工55.06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514.28亿元,同比增长13.87%,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截至2019年末,缴存总额3471.40亿元,缴存余额1375.8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7.39%、16.63%。
为助力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成都公积金中心落实民企减负政策要求,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允许企业在5%至12%区间自主确定差异化的单位配缴比例。数据显示,53户单位实现了差异化缴存,26户单位办理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深度开展扩面建制工作,加强与归集合作银行深度合作,持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特点二:提取资金稳步增长
进一步拓展提取业务范畴
【亮点数据】2019年,共有111.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8.10亿元,提取人数较去年增加9.12%,提取金额同比增长6.38%。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17%,同比增长9.34%;支持租赁住房提取7.34亿元,占2.31%,同比增长168.45%。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成都公积金中心一是修订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实施细则,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纳入公积金提取范畴,调整了租房提取政策标准,支持“同城化”区域异地购房提取。二是落实中央、国务院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推行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扩大与人社、民政、银行等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措施,实现全部21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要件从62项减少到39项,其中11种具体提取情形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两项举措使得提取资金进一步增长。
特点三:个人住房贷款大幅提升
推行贷款业务自办和集中审批
【亮点数据】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5万笔,同比增长56.43%,发放金额238.88亿元,同比增长66.36%。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144(含)平方米占64.87%;购买新房占73.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9%)。
在公积金贷款业务方面,去年,成都公积金中心实现了贷款办理“全域通办”“全时通办”“集中审批”,贷款服务网点增加至20个,组合贷款受理网点45个,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服务网点办理,贷款受理到放款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左右。同时修订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扩大贷款对象、放宽贷款年限,严格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新增累计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规定,精准支持刚需职工购房需求。
此外,为助力我市高端人才引进,还明确支持“天府英才卡”A类持卡人与“蓉城人才绿卡”A、B类(市级卡)持卡人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实现了同城同待遇,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
特点四:增值收益创历史新高
有力支持廉租住房建设
【亮点数据】2019年,成都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21.31亿元,同比增长19.91%,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6亿元,同比增加18.24%,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1亿元。
“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制度建设和持续优化资金存放机制,构建了业务规模、管理响应、利率报价三者结合的新机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大幅提升资金运营综合效益。”上述负责人介绍,2016年国家利率政策调整以来,增值收益年均递增16%,2016~2019年4年贡献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达45.94亿元。
特点五:提升信息化水平
持续推进服务提质增效
为持续推进服务提质增效,成都公积金中心落实“放管服”要求,顺利接入四川省政府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成都市智慧治理中心数据平台、实现办件数据在线推送,31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申请率100%。
其次,全面推进“指尖公积金服务”。打造成都公积金中心APP,实现了“刷脸”登录、在线面签、密码重置、联名卡签约,租房和离退休提取的在线办理;实现了短信动账提醒、现场排号提醒等服务全覆盖。接入“天府市民云”APP平台;在5家归集银行手机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全面上线公积金联名卡签约、解绑业务。
同时,还深入推进“家门口公积金服务”。深化银行合作,实现可自助查询、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增加至700余个,智慧终端机具增加至1900余台,其中智慧终端提取业务办理量同比增长5.24倍,提取金额达59815.55万元。
在持续提升窗口服务上,对城中、温江、双流、郫都、龙泉驿等服务大厅实施智能化改造,全辖智能化服务大厅达12个,规范引导标识,完善便民设施,通过“排号信息二维码”等措施加强服务引导,切实增强群众体验感。
特点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成都公积金中心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了风险信息报送管理和重大风险治理督查机制,主动开展内控流程风险预评估、暂收款专项清理等工作,强化业务日常监管,创新开展日常稽核,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同时,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稳步推进和抓实案件诉讼及行政执法管理,全年办结贷款逾期案件14件,通过诉讼收回逾期贷款资金270余万元,办结行政执法案件420件;担保公司履约金额921.90万元。中心贷款逾期率为0.08‰,较全国平均逾期率0.3‰低0.22个千分点,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数据一览】
1、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15631家,实缴单位64468家,净增单位10951家;新开户职工55.06万人,实缴职工361.78万人,净增职工22.88万人;缴存额514.28亿元,同比增长13.87%。2019年末,缴存总额3471.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9%;缴存余额1375.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提取:
2019年,提取额318.10亿元,同比增长6.38%;占当年缴存额的61.85%,比上年减少4.3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2095.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90%。
3、贷款:
a.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5万笔238.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43%、66.3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7万笔211.08亿元,省级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27.41亿元,石油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5笔0.39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8.78亿元。其中,市中心94.84亿元,省级分中心13.82亿元,石油分中心0.12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78万笔1695.28亿元,贷款余额1062.2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61%、16.40%、13.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21%,比上年末减少1.8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b.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无新增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项目贷款余额。历史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98亿元。
购买国债:2019年,未购买国债,无国债余额;
融资:2019年,无新增融资,无融资余额,历史累计融资总额34.00亿元;
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33.10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8.00亿元,1年以上定期249.4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5.58亿元;
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21%,比上年末减少1.81个百分点。
4、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419189.30万元,同比增长18.34%。其中,市中心355434.90万元,省级分中心53230.83万元,石油分中心10523.57万元;存款利息90881.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8274.97万元,其他33.32万元。
5、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206046.55万元,同比增长16.76%。其中,市中心173569.27万元,省级分中心27320.15万元,石油分中心5157.1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2776.45万元,归集手续费210.3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676.44万元,个人贷款担保费5275.59万元,公转商贷款贴息100.76万元,其他6.92万元。
6、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213142.75万元,同比增长19.91%。其中,市中心181865.63万元,省级分中心25910.68万元,石油分中心5366.44万元;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
7、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315.0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234.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593.5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268.4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073.7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32428.92万元,省级分中心上缴财政7644.8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2731.0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1962.2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20397.56万元,省级分中心提取66324.80万元,石油分中心提取15239.85万元。
8、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8107.28万元,同比下降0.70%。其中,人员经费11617.70万元,公用经费2141.74万元,专项经费4347.8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423.8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0927.65万元、1933.21万元、3562.97万元;省级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83.4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90.05万元、208.53万元、784.87万元;石油分中心管理费用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负担。
9、资产风险状况:
a.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88.74万元,逾期率0.08‰。其中,市中心0.08‰,省级分中心0.09‰,石油分中心0‰。
b.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试点项目贷款均已还清,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88.00万元。
10、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0.46%、6.75%和13.8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62%,国有企业占2.78%,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1.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9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0%,其他占4.9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01%,国有企业占11.48%,城镇集体企业占0.45%,外商投资企业占7.3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9%,其他占5.19%;中、低收入占94.11%,高收入占5.8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9%,国有企业占5.04%,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9.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1.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0%,其他占5.03%;中、低收入占98.74%,高收入占1.26%。
11、提取业务:
2019年,111.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8.1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1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9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93%,租赁住房占2.3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8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6%,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及其他占6.2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8.72%,高收入占11.28%。
12、贷款业务:
a.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1.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62%,比上年末增加0.1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16589.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85%,90-144(含)平方米占64.87%,144平方米以上占8.28%。购买新房占73.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9%),购买二手房占26.6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5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4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4.66%,30岁-40岁(含)占40.80%,40岁-50岁(含)占12.37%,50岁以上占2.17%;首次申请贷款占92.4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60%;中、低收入占89.79%,高收入占10.21%。
b.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752笔182926.9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1029.4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84356.86万元。
c.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100.76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19笔13352.20万元,累计贴息306.62万元。
d.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7个,贷款额度8.98亿元,建筑面积76.85万平方米,可解决12945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7个试点项目贷款本息均已全部还清。
13、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65%,比上年增加12.57个百分点。
·锦观新闻记者缪梦羽编辑蔺虹豆校对王戬









